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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吗?投资南航认沽权证亏损其实是可以索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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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道吗?投资南航认沽权证亏损其实是可以索赔的。
如果您能够耐心阅读许光的《投资者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创设问题的探讨》这篇文章,您就会明白您的亏损实际上不是由于投机失败而是由于购买了欺诈和违法性质的金融产品所致。2008年05月4日上午,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同时举行大规模抗议“非法创设”和“临时停牌”wq活动.请就近自发前往集合地点:北京:证监会。广州:南航公司总部。上海:上交所 或与我们取得联系:北京13501176953上海13391161020广州13686402558 我们的力量很薄弱,希望得到您的支持,如果您实在无法参加,请帮忙转发和宣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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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创设问题的探讨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证创设始于2005年11月21日《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创设自推出之日就争议不断,但上证所很坚持、很坚定,任你“风吹浪打”,创设制度推出两年来丝毫未动,它为创设券商带来了巨额财富,也给中小投资者带来了累累亏损,我作为权证市场的参与者,我想从投资者的角度谈谈创设问题。仅以现还在上市流通的南航认沽权证加以说明。

 

一、     权证是有价值的

创设的权证都是来源于股改,国有股大股东为解决国有股可上市流通问题要给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上证所所创设的权证就是大股东作为股改对价派发的权证。如果否认这些权证的价值,就是否认了股改时国有股大股东所支付的对价,那就是说国有股股东用了欺诈的方式把价值为0的东西作为对价解决了国有股可流通的问题,同时上证所允许0价值的东西发行并上市交易进而大量创设这些0价值的东西卖给投资者,这个推断毁掉了整个中国证券市场的信誉,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从南航公司的公司基本面—— 公司净资产、公司历年来的经营状况、公司历年来的股价表现来看,南航认沽权证7.43元的行权价决定了该权证有很高的价值。                  单位:元

年    份

每股净资产

每股盈利

股价变动范围

04年

2.66

0.024

3.96 — 6.87

05年

2.28

-0.41

2.35 — 5.30

06年

2.3

0.03

2.19 — 4.21

07年上半年

2.36

0.07

4.21 — 10.88

从05年中以来,股市飙升,到07年初,上证指数到了三千点,股市泡沫已经引起全社会关注,引起政府及监管者的高度警惕,反复给股民提示风险,但即使这样,当时南航正股股价也刚从06年的最低2.19元升到5元多,到07年6月21 日权证推出时,其正股开盘价格已经达到8.53元,对应当时正股价格和认沽权证的7.43元的行权价,权证上市一级交易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给出的上市推荐价0.44元。

 

二、     无限创设使有价值的权证价值变为0

先看看南航权证上市以来的走势,07年6月21日, 14亿份的南航公司股改权证上市。当天开盘价0.08元其后数日无量拉涨停,6月26 日13.72亿份的创设权证出炉了,当天达到上市以来最高价2.603元,然后一路暴跌至最低7月9 日的1.18元,然后创设券商开始了第二轮的操作,回购注销,在券商回购注销的预期下,该权证被“神秘资金”拉高到8月24日的2.38元,然后是第二轮的疯狂创设,至08年1月23 日券商累计创设了123.48亿份权证,价格也创出历史最低0.337元,“神秘资金”再次出手,仅用三天时间拉升至0.976元,1月29日当天的成交金额超过深圳市场的成交金额,达454亿多元,与“神秘资金”相配合的是有股“神秘力量”在起作用了,从08年1 月24 日至今,在没有任何创设制度变化的情况下,再没有新的创设发生,其间还有少量注销了。而且自3 月11 日券商在清空最后一笔持有的权证6000份后,上证所网站公布的创设人持有数量就定格在0了,排除T+0的因素,应该理解为创设券商也不再参与二级市场的买卖了。

南航流通股仅10亿股,在7.43行权价全数吃进也仅74.3亿元。至今该种权证市场流通总额达124亿股,按行权比例也对应62亿正股,假如正股跌至行权价以下,正股的下跌带给创设券商的权证行权损失就会比正股下跌的损失放大6.2倍,券商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市场参与者,他的行为应该是商业行为,在上证所允许他买卖南航正股及权证的制度安排下,理智的券商当然会托住正股股价在行权价之上,以确保所创权证到期归0。

南航权证的创设已为创设券商带来200亿的直接收益,这还不包括他们的买卖操作所得收益和巨大的成交量为券商提供的大量的佣金收入,相比10亿正股的7.43元的行权价,我想创设券商是有足够的能力使正股在行权期前十天的均价保持在行权价之上,从而权证行权是不可能的事情,到期归0是必然的结果

三、创设损害了股改股民的利益、扩大了权证投资者的损失

首先,作为股改对价的有价值的股改权证,是国有股股东按照一定的权证价格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允许券商创设这种股改权证,扩大了权证的市场供给,改变了股改权证的价值,这是对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侵害。

其次,14亿份的股改权证,行权价格3.715元应是它的最高价值了,按行权价计,它的总市值为52.01亿元,通过券商的巨量创设,权证总量曾多达130亿份,总市值曾高达230亿元,假如到期该权证都要归0,创设无疑给投资者造成了更多的损失。而且对应权证3.715元价格的是到期南航正股股价为0,这种可能性是极小的,我想理智的投资者是不可能在此价格上买入该权证的,但权证的创设打压了权证的价格,误导了投资者,理智的市场作空者,他们会在较低的价位买入该权证,但无限权证注定了它归0的结局,使大批理智的市场作空者血本无归。这是权证创设之害,使有价值的认沽权证——市场作空工具失去市场作空的功能,使有价值的股改权证变成了股民手中的废纸、变成了投机者炒作和部分券商高价创设赢利的工具、变成了券商的印钞机。

创设权证是保护投资者的说法至此不攻自破了。

 

四、     谁是炒作权证的“庄家”

首先创设制度为抑制市场投机、平抑权证价格而推出。也就是上证所授予了创设券商为权证的定价的特权,创设券商以他们的标准来调控市场,在他们认为高的价位创设,在他们认为低的价格上回购注销,这些特权都是权证发行人所不享有的,发行人的权证不可注销,权证发行人不能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但对二十几家创新类券商似乎是百无禁忌了,他们不仅可以近于T+0地创设注销,而且可以任意操作,回购后的权证,也可以不去注销,再在适当时机抛出赢利,省去很多创设注销的手续,最近第一财经日报的一篇揭示券商买卖权证的文章让上证所认识到这些问题,上证所的权证权威人士在证监会接访股民时说,创设券商的这种买卖权证的行为不是很多,现在的制度也没禁止他们这样作,所以券商这样作也是不违规的,现在上交所已经给创设券商打招呼了,不得再买卖权证了,由此看来上证所认为,创设券商的这种买卖权证的行为是不“合适”的,但就是这些对投资者来说显而易见的问题,上证所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才终于发现了。“打招呼”终止了这一行为,从3月11日至今的创设券商持有数不变为0,印证了上交所权证权威人士的说法。但遗憾的是至今未见有政策出台。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价值为0 的南航权证,为什么能创出2.603元的高价呢?这就引出了有创设的权证为什么也会有资金爆炒,这一让市场监管层都在疑惑的问题。谁有如此大量资金胆敢炒作有创设的价值为0的权证呢?那就先看看炒作的受益者是谁吧!以我来看,炒作的最终受益者是创设券商无疑。因为没有炒作,权证的价格只能在低价徘徊,创设会无利可图了,没有利益也就不会有创设了,南航权证上200 亿的创设收入就会化为泡影,几家创设券商的靓丽年报将会逊色不少,另外,没有创设,14亿份的南航权证每天的交易量可想而知,怎么也不会创造出454亿元的成交金额,券商的佣金收入也要大打折扣了。至此,谁有炒作权证的动机也就一目了然了。

中国市场上从来不缺跟风者,只要有赚钱效应。创设这一制度风险会让精明的游资避之唯恐不及的,散户的跟风炒作是可以理解的,他们资金少,T+0,暴涨暴跌让他们产生了暴富的梦想,很多人大谈权证投机经验,持权证不过夜,当天进当天去,这就创造了巨大的成交量和佣金收入。但权证最终归0的结局只能让跟风者的暴富梦想化为灰烬,赢利者只能是微乎其微,创设券商的靓丽报表也只能由散户买单了。

 

五、无限创设造成的利益失衡  可能产生巨大的社会风险

比如有一庄家拿出一只瓷碗来赌到6月20日的到期价格。这个碗在市场上只值2元,庄家赌他到期能在7.43元之上,因为大家人所共知这个碗只值2元,所以会有很多人来与庄家赌,庄家也认为他一定能赢,因为他完全有能力操纵这一只碗的价格,因而在这个价值是2元的碗上堆积了430亿的筹码,庄家本以为他完全可以操控这只瓷碗的价格,但庄家忘了一点,如果有人将这只碗砸碎呢,那样与庄家赌的人就会得到430亿呀,利益太大了,相比之下砸碎这只碗就显得太容易了。

南航权证是不是与此类似呢,南航公司就如那只瓷碗。

六、券商冒用权证发行人的名义创设权证涉嫌违法

券商冒用权证发行人的名义创设权证在证券历史上绝无仅有。

因为这已涉嫌违法,所以一定是绝无仅有,上证所权证问题权威人士以香港市场的权证持续发售和股票市场上的股票增发来说明创设权证的合理性,但他们的根本区别在于持续发售也好增发也好都是同一间公司对本公司的证券的增发行为,决无假冒、伪造其它公司证券,然后假说其所有条款与原发证券的条款相同的的问题。看《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之认沽权证上市公告书》南航权证主要条款:

 2、发行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3、发行方式:无偿派发;   

 8、权证存续期:权证上市之日起的12个月,即2007 年6月21日起至2008年6月20日;       

 12、权证上市数量:1,400,000,000份;   

 13、权证上市时间:2007年6月21日;     

15、履约担保: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白云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东湖支行为本公司提供总额为26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追加银行保函,但银行保函总额不超过52.01亿元。

16、权证上市一级交易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如上条款请问创设权证的券商如何可以作到。

现在,上证所又说所有的创设都是经过上市公司许可的,象宝钢权证就是因为宝钢公司的抵制而没被创设,这样看来,责任好象是在允许创设的上市公司而不在上证所了,可我认为这里面有上市公司的责任,但上证所也不能因此而摆脱责任,至少创设武钢权证的通知是你上证所搞出来的,是你在允许券商冒用发行人的名义创设权证的,我认为由于创设而遭人痛骂的券商是在代人受过,因为他们确实是在按上证所的制度安排来操作。

 

七、部分券商冒用股改权证的代码创设权证造成该种权证在行权时出现法律问题。

我们以招行认沽权证来加以说明。

见《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行CMP1认沽权证行权结果公告》,截至2007年8月31日,共计4851份“招行CMP1”认沽权证成功行权, 共有4851股成功行权的“招商银行”股票从认沽权证持有人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帐户转移至“招行CMP1”认沽权证创设人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帐户。

这是根据上交所的制度安排进行行权的,见《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八条、权证行权时,创设人先于武钢集团履行义务。同一权证创设人超过1名的,各创设人按照“后创设先被行权”的顺序履行义务。

招商认沽权证的行权方式显然来自这里。最后行权的4851份认沽权证是被最后创设的券商行权的。行权权证中不排除有招商局轮船股份有限公司股改派发的权证,或其它券商所创设之权证,权证的发行人在派发权证时,权证的条款就构成了权证发行人和权证持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其中权证持有人的行权对象是明确的,但在权证行权时,合同撕毁了,行权对象改变了,股改权证按条款应由发行人来行权,最后给权证持有人行权的却是一家不相干的券商,这明显违背权证条款,也就是违反了权证持有人和发行人所订立的合同(权证条款)。

显然上证所发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南航认沽权证上,行权方式发生了改变,南航认沽权证的行权方式改为现金行权了,虽然权证持有人的行权对象依然模糊,但只要保证南航股价到行权期在行权价之上,所有权证也就自行作废了,无需行权了,也就不会发生如招行认沽权证这样的有违法理的行权方式了,而确保权证归0 ,也是不难作到的。但如果到期南航认沽权证有行权价值时,行权对象模糊的问题还是会出现,上证所在制度设计时应该考虑到这种情况,这也是多家券商冒用其它公司的权证代码创设权证的发然结果,由此可见,上证所允许部分券商创设其它公司设计、发行的权证,冒用其代码,假说所有条款相同是严重违法的。

 

最后一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两年来的实践证明,权证的创设是利益的单方向输送,两年来,券商从中无风险套利何止千亿,中小投资者亏损累累甚至血本无归,有中共中央机关报的媒体人说过:纵然你上证所的权证创设制度设计得天衣无缝,但两年来的实践结果却是利益由广大民众向创设券商的单方向输送,这也是违背十七大精神的,同时也背离了胡锦涛总书记的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党和政府所不允许的。

 

南航认沽权证还在交易中,现在应该是监管层认真反思创设制度的时候了,“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鉴于以上诸多问题,建议监管者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停牌,研究、完善权证管理办法。

现在上证所是边交易边研究、修改交易规则,与证券市场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不相符。

2、限期全额回购创设权证以注销,对错误的纠正要坚决彻底。

3、依据中国证券法,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据此,应废止分别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颁布,规范权证发行、创设、交易行为。执法者要有法可依。

                                     许  光  2008.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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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举报

主题词:南航权证(580989)  伪造    单位犯罪    保全冻结

中国政府:

中国公安部:

非常不幸,我们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单位违法犯罪伪造有价证券的侵害,上海证券交易所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涉案金额240亿元,为了阻止上海证券交易所伪造有价证券单位犯罪行为,请立案调查,并给与书面回复。

事实和理由:我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南航权证是南方航空公司控股股东南航集团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股改对价的补偿证券)。发现所购南航权证(580989)是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为谋取巨额暴利,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违法伪造的。及我所购买的南航权证(580989)不是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多家证券公司违法伪造的南航权证(580989)。《证券法》第二条三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根据证券法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已上市交易的权证,合格机构可创设同种权证,具体要求由本所另行规定”。现在并没有见到上交所这个另行规定(权证创设规定),上交所在没有权证创设规定的前提下,开始进行权证的违法伪造活动,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武钢权证有关事项通知》。随后出台《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权证创设规定,权证创设没有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伪造有价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只是提供证券交易场所,提供交易证券的保管、结帐。网上交易仅仅是节约纸张,减少交易成本而已。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权证创设实际上是利用网上交易公开伪造有价证券。真正的南航权证凭据应是南航公司印制,落款南航公司,并加盖南航公司印章。南航权证凭据由购买人持有。现依法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南航权证原始凭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无视中国政府,违背社会公德和企业道德,为谋取巨额暴利,偷梁换柱,违法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120亿份,在同一市场用同一价钱贩卖。上海证券交所公开违法,公开造假,公开抢劫,公开犯罪,侵吞了240亿中国老百姓的合法财产。导致众多受害者负债累累,流离失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伙同数家证券公司采用同一名称、同一代码利用网上交易公开创设伪造南方航空公司发行的南航权证(580989),是中国有史以来最大的、最无耻公开抢劫。这是中华民族的耻辱!为维护正义有效制止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活动,为以后世界民众不再受到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活动的侵害,请中国政府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违法伪造南航权证单位犯罪行为专案审判法庭》,对上海证券交所单位犯罪行为进行公开审判。希望通过审判惩治罪犯,通过审判教育世人,通过审判伸张正义,通过审判依法治国。

此致

电话:                            2008-4-27

附:其它证明文件目录:

《南方航空(600029)公司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年新证券法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

《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摘录)》

《关于证券公司创设南航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申银万国证券关于创设南航认沽权证的公告》    

 《南方航空(600029)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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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5-01 18:53